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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厅“中原经济区建设”专项

作者:   时间:2011-11-22   点击数:

各教研室:

    为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,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》,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优势,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。河南省教育厅设立“中原经济区建设”专项课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1.课题设计应围绕《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》和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,选题须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、前瞻性,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提出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特别是围绕“三化”协调发展、产业转移、资源保护、体制创新、文化发展、教育科技支撑和民生改善等一系列重大论题展开,鼓励开展深度理论研究,推动理论创新。
    2.我系在岗教师均可申报,一经获批,将视同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予以支持。
    3.理论要突出策论性质,语言要尽可能符合策论文章风格,体现政治性、实践性和理论性的有机统一。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又分析成理,言之有据,具有科学性,注重建设性,富有启发性。
    4.本课题研究须注重时效性,中短期相结合,课题申请须注明研究时间,短期课题研究周期为一个月(鼓励申报短期课题),中期课题应保证在三个月内完成。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,体现原创性和开拓性,避免一题多报,重复申报。
    5.课题设计可参考选题指南,也可在大的要求下自拟题目。

    请于2011年11月24日上午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研评估办(一式二份)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
    附件:1.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项项目选题指南(见科研评估办ftp)
          2.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(见科研评估办ftp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经济贸易系

 2011年11月22日
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(东校区)    

电话:0371-62690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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